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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国家“大豆行动计划”步入正规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05-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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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信息:开始于1995年的国家“大豆行动计划”,近日正式启动了标志商标许可使用工作。通过运用法律手段、市场机制等,加强了规范性、可操作性,有利于引导消费,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帮助企业拓展市场,不断提高技术工艺水平,从而可以从整体上、根本上推动大豆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国家“大豆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

    --利用法律手段保证国家“大豆行动计划”的健康实施

    由于我国大豆食品企业众多,但企业的加工技术水平仍然不高,市场监督和管理难度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危害消费者权益。通过实行有法律保护的国家“大豆行动计划”产品标志,有利于消费者识别和购买放心的大豆食品,打击假冒伪劣,保护优质产品,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证明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未经允许使用标志、不按规定使用标志、冒(仿)用标志等行为都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通过证明商标的许可使用、监督管理和维权打假,能够更加有力地保护国家“大豆行动计划”的健康实施。

    --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国家“大豆行动计划”的快速推广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消费者在购物或选择服务时往往不是采用“货比三家”的方法,而是直接“认牌购物”(即认商标购物),市场竞争已经进入了商标品牌竞争时代,商标品牌竞争已显示出比商品服务竞争层次更高、强度更大的生命力。使用国家“大豆行动计划”产品标志,可以在市场上创立新的可信的品牌,对于消费者而言,成为其购买大豆食品的重要依据,从而引导大豆健康消费、促进大豆消费的数量;对于企业而言,使用标志之后可提高知名度、信誉度,将扩大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依据产品标准促进相关大豆企业的自我提高

    国家“大豆行动计划”产品标志的内涵是营养、安全、优质的产品,有明确的产品标准和管理规则。申请使用国家“大豆行动计划”产品标志的企业要履行严格的程序。企业符合条件、产品符合国家“大豆行动计划”规定的标准方允许使用;被许可使用标志的企业要接受监督、管理,发现被许可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大豆行动计划”产品标准要求的要撤消标志使用权。这样可以促使企业不断严格自律、提高技术水平、稳定产品质量,有利于推动企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提高。

    --国家“大豆行动计划”的规范实施有利于农业经济结构特别是种植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

    大豆的产业链长,在我国农业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大豆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 题,更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它涉及到我国4200多万农民利益和1.4亿亩耕地优势的发挥;大豆种植业关系到大豆主产区大量农民就业与增收、社会稳定及农业结构调整,影响农村全面达到小康水平目标的实现。同时,大豆在我国大宗农产品中,是唯一短缺的,每年大致有1000万吨左右的缺口,将成为我国农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方向。只要创造有利的环境,大豆种植业完全可以摆脱停滞不前的局面,迅速扩大生产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规范国家“大豆行动计划”,推行国家“大豆行动计划”商标许可证制度,有利于推动我国大豆产业的健康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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