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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大豆行动计划商标许可使用启动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05-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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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允许或不按规定使用等违法

  本报北京1月14日讯 记者蒋建科报道:今天,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在北京启动国家“大豆行动计划”标志商标许可使用工作,目的是规范实施国家“大豆行动计划”,促进我国大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据介绍,国家“大豆行动计划”标志商标已于去年6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用以证明大豆制品或相关产品具有营养、安全、优质的品质,标志可以用在大豆类食品或相关产品上。

  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家“大豆行动计划”标志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未经允许或不按规定使用、仿冒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15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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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豆行动计划”标志商标许可使用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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