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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贯彻《纲要》精神,进一步规范实施国家“大豆行动计划”
积极贯彻《纲要》精神,进一步规范实施国家“大豆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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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主任 卢良恕 院士 2005年1月14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营养与健康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也成为衡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历经8年左右、取得一定成效的国家“大豆行动计划”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实施标志商标许可使用工作成为其新阶段的重要任务之一。
大豆(又分为黄豆、黑豆和青豆等),大豆含有很高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以及多种营养元素和生理活性物质,其蛋白质含量高达为35%左右,比小麦(12.4%)、玉米(8.6%)、大米(8.5%)、谷子(9.8%)、高粱(7.4%)等粮食作物高2~3倍以上,在食用种子中属于蛋白质含量最高的种类,特别是大豆中含有人体不能合成的8种氨基酸,属“完全蛋白质”。堪称一位高营养的冠军。1公斤大豆所含的蛋白质成分相当于1.7公斤瘦猪肉、2.6公斤鸡蛋或11.7公斤牛乳所含的蛋白质。
大豆除蛋白质含量高外,脂肪含量也不少(达15%-20%),而且大多是人体自身不能合成但又是人体所必需的、可防止血液中胆固醇含量升高的物质。因此大豆油是优质食用油。大豆中碳水化合物的含量为35% (这些成分随品种与栽培条件而异),纤维和灰分分别在4%左右。与米、面有显著差异的是,大豆几乎不含淀粉。此外,大豆中还含有具有特殊生理能力的功能性因子,如大豆异黄酮、大豆皂甙、卵磷脂、钾等成分,这更是瘦肉、鸡蛋、牛奶以及其他畜产品所不能比拟的。
20世纪90年代初,针对我国居民普遍存在蛋白质、尤其是优质蛋白质摄入量不足的情况,结合我国以植物性食物为主的膳食结构的国情,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对大豆作为优质蛋白质的重要来源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1995年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提出,建议在我国实施国家“大豆行动计划”,以充分发挥大豆优质蛋白在改善居民蛋白质营养中重要的作用。该建议提出后,经国务院领导批示,成立了由农业部、卫生部、原国家教委和中国轻工总会等4部委组成的国家“大豆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和有关试点工作,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国家“大豆行动计划”初期的基本思路是以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为突破口,首先在不同类型的地区选择一些中小学生进行试点,通过运用实用机械和利用传统的大豆加工技术,制作并廉价供给中小学生豆奶及其他豆制品,用植物蛋白代替动物蛋白,以解决学生优质蛋白不足的问题。取得经验后,扩大试点,并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示范和推广。
从1995年到2002年的8年左右的时间里,国家“大豆行动计划”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在全国12个县(市)实施试点工作,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组织多部门、多学科专家对试点县(市)提供咨询和帮助。
第二阶段是1998年国家“大豆行动计划”吸收了一部分大豆食品企业参加,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生产、加工、销售相结合的产业化经营发展模式。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发展,国家“大豆行动计划”取得一定的成效,事实证明了这个项目的实施,能够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水平,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对推动我国主要农作物大豆的生产、食品加工业的发展都有深远的意义。
在国家“大豆行动计划”实施8年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发展中的矛盾:一是国家“大豆行动计划”的推广范围、普及程度和社会影响需要扩展,要提高地方政府对国家“大豆行动计划”的认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程度;二是我国大豆食品企业大多规模小,加工技术水平不高,设备较为陈旧,产品不够丰富,深度开发不够,市场竞争力不强,同一地区同类产品低水平重复,难以适应市场开拓和居民消费需求增长,不能满足国家“大豆行动计划”发展的要求;三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示范企业和生产厂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规范的管理。 四是投资渠道单一,企业投资不足,需要有激励机制,把政府政策性投入和社会投入都动员起来,国家“大豆行动计划”的实施会更加快速有力。
中国是大豆原产国,有4000多年栽培史,20世纪30年代中国大豆生产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国际市场90%的大豆来自中国。自40年代以来,美国、巴西、阿根廷等国大豆产业迅速发展,种植面积和总产陆续超过中国。2003年中国大豆种植面积约980万公顷,大豆总产1650万吨,居世界第四。近年来由于中国大豆总产下降而消费需求急剧增长,大豆供应严重短缺,使中国由原来的世界大豆第一生产大国成为世界第一进口大国,2003年进口大豆总量2070万吨,远远超过国内大豆1650万吨的总产量。为解决我国大豆供需失衡、品质差的问题,近年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国内大豆生产,扩大大豆种植面积。农业部将东北等地列为大豆优势产业带,2002年起推广高油高产大豆1000万亩,2003年面积扩大到2000万亩。东北高油高产大豆示范区单产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年)》,这是新时期指导我国食物与营养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南。《纲要》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大豆产业是今后我国食物与营养工作的三大重点之一,要“促进大豆及其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提高大豆食品的供给水平”,要求“继续和规范实施国家‘大豆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和规范实施就是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为此,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从进入新世纪以来,经过2年多的研究、探索和前期充分准备、论证,确定了未来一个时期国家“大豆行动计划”实施的新思路和新措施,其中,开展国家“大豆行动计划”标志商标许可使用工作,是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新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关于标志商标的许可使用工作已经进行了部分产品的试点工作,条件基本成熟。这项工作的开展,将会对我国大豆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对改善新时期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身体素质,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产生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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