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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05-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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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启明1,黄跃东2,连伟如2
(1福建省农科院科技情报研究所,福州  350003;
2福建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福州  350003)

摘  要:简述了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现状与经验,并以福建省为例,着重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尽快建立健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为我国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福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已有较大发展,但总体上仍无法满足新形势的需要,建议以现有资源为基础,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大投入,通过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逐步规范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建立健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不断提高福建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农业标准化;福建省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优先考虑并着重解决的重大问题。一些国家甚至将其视为继人口、资源、环境之后并与之相提并论的第四大社会问题。如何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增强我国农业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等,已成为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以福建省为例,着重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尽快建立和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为福建和我国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1  发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   经验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是指以标准制定、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和标准化生产示范为基础,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加工储运、市场准入等实施质量安全监控的体系。该体系由农业监督管理体系和农业检验检测体系构成,主要职能在于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质量和安全实行有效的全程控制。
当前,世界各国,特别是主要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本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的建设,并通过该体系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督与管理。以美国为例,其负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部、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在各自的行政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有质量监督技术体系,根据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需要,建有分品种的全国性专业机构和分区域的大区性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同时,各州也根据需要建立州一级的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主要负责当地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产地质量安全。美国的监督检测体系还负责对食品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通报工作。加拿大负责农产品监督检验的机构是加拿大农业部食品检验局(CFIA)。该机构在全国分4个大区,下设18个地区性办公室、185个基层办事处,并在408个非政府机构设点。CFIA拥有22个实验室和研究机构,主要从事新技术研究、组织测试和咨询指导工作。根据欧盟食品安全法令和各国法律,欧盟各成员国也对农产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其主要措施之一,就是依靠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行政区划和农产品品种类型设立的全国性、综合性和专业性检测机构来实施执法监督检验,以丹麦为例,其国内就设有农业部授权的农产品质检机构38个。

2  福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现状与   问题

与全国大多数地区一样,福建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已有较大的发展。目前,全省已建立了粮油、食品、饲料以及农机具等各类检测机构53家。于2003年5月成立的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已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和农业部资格认证,成为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权威机构。据统计,截止2003年底,全省已制定地方农业标准588项(其中强制性地方标准184项,推荐性地方标准404项),基本覆盖了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水产养殖业,涉及到粮食、油料、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肉类、水产品、木材、烟草等主要农产品,并初步建成了《福建省农产品国内外技术法规及标准数据库》;全省还建成了92个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成功创立了省级名牌农产品99个,其中“武夷岩茶”、“古田银耳”、“安溪铁观音”和“建瓯锥栗”等4个产品还成为“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尤其是近年来先后制定、实施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蔬菜、水果、水产品和肉(蛋、奶)等4大类无公害农产品的“安全质量要求和产地环境要求”等10项省级地方标准,增强了福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的能力,在规范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安全卫生水平,特别是在创名牌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等方面,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但从总体上看,福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尚不完善,还无法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检测标准不完善。当前,福建省乃至我国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尚缺乏统一的标准,现在标准也往往重科研、轻市场,应用程度低,不能满足国内外贸易的需要。且一些本来应由我国制定的标准,却被国外抢先制定,造成被动。二是监督检测机制不健全。突出表现是,一些监督检测机构的职能相互交叉、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现象严重,且许多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所属的检测检验机构往往同时承担监督管理职能,执法监督与检验测试职能合二为一;与此同时,已有的检测机构几乎都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未能发挥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职能。三是监督检测技术相对落后。一些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激素残留、放射性污染、再生有毒物质,以及种子、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检测,尚缺乏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和技术,有的甚至还停留在感官评判的阶段。特别是一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指标,多数机构尚不能检测。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的是,作为茶叶生产和出口大省,全省甚至还没有一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茶叶检测机构!四是检测力量分布不合理。由于缺乏协调和统一规划,较先进的检测设备基本上集中在省部级单位,而实际检测任务繁重的市县级检测机构往往仪器设备落后、技术力量薄弱,检测速度慢、项目少,同时农业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自检手段落后,严重影响了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程质量安全监控工作的开展。五是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强。在农产品市场准入方面,尚无强有力的监管机构对全省农产品实行“从田头到餐桌”的全面质量监督管理。

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对策   建议

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大投入,通过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重点应作好以下工作:
一是统筹规划,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的系统化。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应有近期、中期、长期规划,逐步建立健全。从总的来看,可分2步进行:第一步,健全并完善农副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监测体系,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物资及各类农业标准的实施进行监测。特别是要配合各地的“米袋子”、“菜蓝子”工程,加强对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农产品及其加工质量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监测。第二步,健全并完善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对涉及农副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和工艺技术规范的实施开展监测。特别是要配合“科教兴农”、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工作,广泛开展监测和技术监督服务。
二是合理布局,建立有效运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是一个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农业、环保、工商管理等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从现有实际出发,按照合理布局、系统配套、避免重复以及政府和市场双重推动等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立足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制。建设的目标是建立起机构健全、手段先进、功能完善,适应生产和市场需要,省、市、县相配套,生产基地、加工、流通相衔接,涉及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督检测、受托检测和自我检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
三是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要以现有法定检测机构为依托,充分利用现有各单位、各部门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按照政府质量监督检测机构、中介检测机构、企业内部质检机构等3类检测机构进行建设,重点加强政府质检机构的建设与完善。要按照达到国内一流或国际水平的目标,尽快建成技术含量高、检测项目齐全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承担并指导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以及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测监测工作;各地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地市级或区域性农产品专门检测机构,同时向县一级延伸,逐步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网络。同时,各级农业监测部门及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业环境,包括动植物疫病、土壤、水源、大气污染等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我省主要进出口农产品(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主动介入生产、加工等环节进行检验,确保质量卫生安全。
四是突出重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标准是质量监督检测的依据。要按照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质量升级、保护消费者利益、公平贸易和与WTO接轨的需要,加快农业标准,特别是主要农产品的内在品质、加工性能、分等分级、包装保鲜和安全卫生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使主要农产品的标准成龙配套,达到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都有标准作为技术依据,真正做到用标准组织农产品生产,开拓和规范农产品市场,评价农产品质量,发挥优质农产品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尤其是要针对本省的特色和优势农产品,积极制定相关标准,掌握一些标准的主动权。
五是规范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自身建设。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检测机构的管理规定,对检测机构的性质、设立资格、审批程序等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并定期对外公告已认可的检测机构及检测项目。凡承担农产品(食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检测机构,必须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方可开展工作。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要以科学、求实、公正、公平为准则,提高检验检测人员的素质,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检验、监测工作的质量。
六是与时俱进,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要求国家农业及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中介组织资质认证、各行各业专家评审、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检测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体系,并注意与国际接轨,逐步建立健全公正、公开、科学的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规范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认可和认证标识。对取得名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采用国际标准标志的农产品要予以保护并加强管理,对擅自使用上述标志的产品和企业要予以严厉查处。与此同时,首先在超级市场、专卖市场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专卖区逐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然后再逐步扩展到其他批发(农贸)市场。凡质量卫生安全指标不符合国家、行业和省地方强制性标准的农产品,一律实行市场退出,不得进行交易和销售。这就要求生产基地、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要把建立和完善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手段和内检制度作为生产、销售的必备条件。龙头企业应以农产品质量标准为依据,制订良好的生产技术规范,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开展检测工作,确保产品检验合格后投入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应以强制性安全卫生标准为依据,建立快速检测点,重点检测农产品(食品)有害物质含量,控制有害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还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和认证结果向社会公布,及时将市场需求和质量标准信息传递给生产者和经营者,正确引导消费,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业标准化.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04.
[2] 刘冠生,王学真.农业标准化推广研究.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3] 何乐琴,宋明顺,陈红金.农业标准化管理――探索与实践.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4] 袁以星,朱颂华,张国华,等.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认证.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
[5] 潘圣平.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福建农业科技,2003(增刊):281-283.
[6] 周荣荣.美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的考察与思考.农业技术经济,2003,(4):61-63.
[7] 孙敬水.构建农业标准化体系:我国应对TBT的最佳战略选择.农业技术经济,2003,(5):28-31.
[8] 李卫宁.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浙江经济,2002,(9):18-20.
[9] 匡远配,曾福生,刘瑞涵.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问题的探讨.北京社会科学,2002,(2):55-62.
[10]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闽政文[2002]318号,200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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