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1 刘海新1 阮学余2 王小平3 王奇欣4 吴成业1
1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2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3福安县水技站 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摘要:对引起2004年福建省食物中毒的织纹螺进行毒素的毒力测定、毒素定性等方面的研究。结果表明:引起食物中毒的织纹螺,其毒素含量均已超标;高效液相色谱的结果显示,织纹螺毒素的主要成分是河豚毒素。
关键词:织纹螺;食物中毒;毒素
织纹螺(Nassariidae),俗称麦螺、白螺或者甲锥螺,属软体动物肉食螺类,广泛分布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成熟个体的体长在1~2cm左右。由于其味道鲜美,沿海居民普遍有食用织纹螺的习惯。据不完全统计,仅福建莆田的涵江水产批发市场,在夏秋旺季每天都有数吨的织纹螺销往全省各地。
近年来福建省织纹螺中毒事件明显增多。2002年5月初,福建省的宁德、罗源、莆田和厦门等县市先后发生食物中毒事件,[1][2]50多人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四肢乏力等症状,其中3人不治身亡。卫生防疫部门通过动物试验确认中毒原因是食用了有毒的织纹螺。2004年6月初,福建省仙游、福安两地再次发生13人食用织纹螺中毒事件,所幸中毒人员经及时治疗全部康复出院,未酿成更大灾难。我们以2004年的这两次中毒事件为契机,在第一时间赶往出事地点进行调查,探寻有毒织纹螺的毒力以及中毒的原因,具体情况及实验结果总结如下。
1. 中毒情况
1. 1仙游县中毒情况 2004年6月1日,福建仙游县有4人因食用织纹螺先后产生脸部、口舌及四肢麻木,步态不稳,头晕呕吐等中毒症状,经当地医院及时救治全部痊愈,无死亡病例。
1. 2福安县中毒情况 2004年6月1日,福建福安县有11人同时进食织纹螺,其中9人食后产生前述中毒症状,经当地医院及时救治全部痊愈,也无死亡病例。
2. 材料和方法
2.1材料 仙游样品为引起中毒的织纹螺同批次,市场销售剩余的样品;福安无中毒的剩余样品,实验所用样品为中毒病人所食的同一海区采集的织纹螺样品。
2.2测定方法
2.2.1织纹螺毒素毒力的测定 毒力的测定采用生物法,按照日本厚生省颁布的《食品卫生检查指针》中的河豚毒素检验的方法来测定。实验动物为昆明种小白鼠,30分钟杀死一只体重为20克的小白鼠的毒素的量定义为1MU,限量标准采用河豚鱼毒素的限量标准10MU/g。
2.2.2织纹螺毒素定性分析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分析。液相色谱:Waters公司制高效液相色谱;分离柱,Discovery C-18 (4.6 x 250mm);流速:0.8ml/min;流动相:10mM正庚烷次磺酸钠、2%乙腈、60mM磷酸铵缓冲液(pH5.0);萤光化反应(柱后衍生)混合液:4M氢氧化钠;流速:0.8ml/min;反应温度,110℃;萤光检测器波长,激发波长384nm,发射波长505nm。
3.结果和讨论
3. 1织纹螺毒素的毒力 仙游和福安样品的毒力分别为65MU/g和230MU/g,均高于食用限量标准,分别为标准限量的6.5倍和23倍。仙游的织纹螺样品属弱毒(10~100MU/g),一般人食用几百克才会出现中毒症状,福安的织纹螺样品属强毒(100~1000MU/g),一般人食用几十克上述织纹螺就会产生明显的中毒症状。
3.2织纹螺毒素的定性分析 将仙游、福安的样品与河豚毒素标准品进行液相色谱比对,在保留时间6.4分钟处有一个吸收峰,因此我们可以断定织纹螺毒素的主要成分是河豚毒素。河豚毒素是因为首先在河豚鱼体内分离出来才得以命名,其实它在贝类、蟹类、章鱼、蝾螈等生物体内都有分布。河豚毒素的中毒症状与麻痹性毒素中毒症状极为相似,目前国内普遍认为织纹螺毒化的原因是摄食了有毒的藻类,因此也认为织纹螺毒素的主要成分是麻痹性贝类毒素,[3][4]甚至认为织纹螺毒素和赤潮有关。[2]只有三亚市卫生防疫站的陈人强等通过显色反应的定性实验推断织纹螺毒素为河豚毒素,[5][6]我们的液相色谱实验结果也从另一方面很好地证明了陈人强等人的观点。
3.3有毒织纹螺种类的鉴定 经本研究所有关专家鉴定,仙游县所采集到的织纹螺为红带织纹螺(N. succinctus),福安县所采集到的织纹螺为光织纹螺(N. dorsatus),二者同为织纹螺属,但种类不相同。主要特征是红带织纹螺在近壳顶数螺层均刻有明显的纵肋纹,体螺层有2-3条红褐色色带,生活在潮下带;光织纹螺体形较大,螺纹细而不明显,壳面较光滑,主要也是在潮下带活动。 根据笔者从近两年的监测结果发现,有毒织纹螺与其种类也有相当大的关系:生长在潮间带海区的西格织纹螺(N. siquijorensis)很少发现有毒样品,而主要生活在潮下带的红带织纹螺和光织纹螺的有毒几率相对较高。 4. 防范措施
到目前为止,河豚毒素没有特效的解救药物,主要以预防为主,一旦发生中毒,只有采用普通中毒的一些急救方法,包括催吐、洗胃、导泻、利尿等等来促进毒素的排泄,防止发生呼吸肌、心肌麻痹而引起死亡。
织纹螺中毒的发生有很强的季节性,各文献所报道的织纹螺中毒事件常见于每年的4至8月,这与织纹螺的生活习性有很大关系。每年天气转暖后,织纹螺开始活跃,采捕数量也同时剧增,而天气转凉之后织纹螺就不容易捕获,冬天市场上就很难见到织纹螺的身影。
贝类能通过食物链将周围环境的毒素、重金属等蓄积,并且通过外观无法直接区别有毒织纹螺与无毒织纹螺,因此只有通过加强监测,准确及时地发现织纹螺的毒情,落实综合预防措施,才能减少由织纹螺引起的食物中毒的发生。福建省从2003年以来每年的4月开始,由福建省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全省范围内的织纹螺毒素监控,发现毒素超标时立即发布禁食通告,在一定程度上对织纹螺中毒起到了很好的预防作用。 2004年开始,织纹螺的中毒现象出现往内地蔓延的趋势。据CCTV《生活》栏目的报道,2004年7月13日,银川市发生了55人食用织纹螺中毒,其中1人死亡的事件。我国沿海省份由于历史上多有织纹螺中毒事件发生,因此对其防范意识较强,而内陆各省在这方面的预防工作略显不足,加上有些商人对织纹螺毒素的认识不够,以至于内陆深处的银川市也发生了如此大规模的织纹螺中毒事件。因此,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工作应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及,才能有效地抑制类似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金乐君等。福建省织纹螺食物中毒的调查与分析。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02,8(6):64-65。
[2]刘少娟等。毒素污染的红带织纹螺小鼠毒力检测。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03,9(2):46。
[3]蒋贤根等。5起织纹螺引起的麻痹性贝类中毒的调查及分析。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0,12(1):53-54。
[4]黄曙光。一起织纹螺引起麻痹性贝类中毒的调查及分析。实用预防医学,2003,10(1):85-86。
[5]陈人强等。一起织纹螺食物中毒的调查报告。中国食品卫生杂志,1995,7(3):58。
[6] 陈人强等。食用织纹螺引起的河豚毒素中毒调查分析。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01,11(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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