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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北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践与经验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05-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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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松

南平市农业局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摘要:闽北是福建的粮仓,是我省粮食的主要供应地,闽北种植业产值不但占闽北国民经济及农林牧渔业中的比重大,而且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在全省同行业中所占的比重也是最大的,因此闽北主产区种植业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尤为重要。本文通过这方面工作的多年实践,总结经验,提出存在的问题供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便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 农业;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经验;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日趋迫切,农产品的优质和安全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闽北作为福建的粮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但直接关系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也关系到全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既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需要,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于增强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闽北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闽北种植业经济地位的特殊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闽北有1区4市5县,总人口300万人,土地面积2.63万km2,耕地面积20.82万hm2,人均耕地0.0687hm2,居全省首位。闽北是农业大市,农作物播种面积为42.93万hm²,占全省266.14 hm²的16.13%,总产量居全省首位,其中粮食播种面积26.68万hm²,占全省的163.03 hm²的16.37%,粮食产量达140.06万t,占全省的851.08万t 的16.51%。在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构成中,农业占51.1%,其中种植业占43.4%,远高于全省平均分别为44.0%和39.6%的比重。相对于我省的兄弟地区,闽北种植业产值不但占闽北国民经济及农林牧渔业中的比重大,而且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在全省同行业中所占的比重也是最大的,全省人民群众的粮食等农产品相当一部分来自于闽北,因此闽北种植业主产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仅关系到全市人民的日常饮食生活,而且关系到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抓好源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尤为重要。

2   近几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主要成效

2.1  治理种植业“餐桌污染”效果显著。

三年来,着重抓好生产环节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大力推广生物农药、肥料和无公害栽培技术等措施。治理成效明显: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残留超标率分别从治理前的17%和9%下降到目前的3.4%和3.5%;水果农药残留从治理前的11%,下降到目前的4.5%;茶叶农药残留从治理前的8%,下降到目前的零。各项有关残留指标均控制在省、市政府规定的工作目标之内。

2.2  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开发有新突破。

自农业部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来,全市已获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15个,通过认定的无公害生猪基地11个,无公害果蔬基地4个;绿色食品标志产品36个,其中AA级3个、A级33个。已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4.2万亩,绿色食品生产基地6.12万亩,有机食品生产基地0.8万亩,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3               经验与做法

近年来,我市农产品工作之所以能取得一定成绩,主要有下面的经验和做法。

3.1 健全机构,强化领导

为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们做到“四有”:(1)有专门机构:市级在原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基础上,又专门成立了治理种植业“餐桌污染”办公室,两块牌子共核定编制5名,在健全机构、充实人员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力求机制创新,统一思想,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年初在研究全年农业工作会议上,把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和我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作为全年工作重中之重。(2)有专人负责:由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从农业局内部另抽调三人专职负责;(3)有专款投入:市里每年挤出一些资金,我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挤出部分资金用于建立检测室及下乡抽检专项支出,并做到专款专用;(4)有专门检测室:尽管市局各科站办公室十分拥挤,但还是挤出一间作为专用检测室,检测中心也正在建设之中。部分县(市、区)农业局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织机构的健立和完善,为我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3.2 部门配合,打总体战

在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农业局牵头,联合市经贸委、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供销社、菜篮子办及延平区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先后到省、市直控的水南蔬菜基地、天新蔬菜批发市场、胜利农贸市场及农药经营场所,就我市农产品农药残留情况进行多次全面的执法大检查。由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联动作战,影响力大,整治效果明显。此外,为保持局内部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协调性和统一性,我局组织了绿办、植保站、经作站、环能站、执法支队等科站组成联合工作班子,共同参与组织实施。

3.3  认真研究,制定方案

为了从制度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近两年中我们制定了相应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如相继出台了《关于治理种植业“餐桌污染”部门协作工作方案》、《关于重点整治蔬菜农药残留工作方案》、《南平市蔬菜、水果、茶叶禁用农药管理办法》、《南平市无公害生产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南平市综合治理蔬菜污染工作实施方案》,2001-2003年每年度的《全市治理种植业“餐桌污染”工作实施方案》,《南平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实施方案》,《南平市蔬菜硝酸盐、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等方案,其中的一些方案在全省还是先例。另外,我们还制定了《2003-2006年南平市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实施规划》,并从经作系统抽调七位专家编写出《南平市无公害经济作物栽培技术规范》。这一系列的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及操作依据。

3.4 把住源头,严格检测

以去年为例,为了把好源头农产品质量检测关,我们在检测种类、密度、数量上都有了进一步的扩大:一是检测种类增多,由原来只检测蔬菜,增加到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等;二是检测频率提高,从现在开始,农残检测由原来的每月2次提高到每月2-3次;三是检测项目增多,由过去只检测农残增加到对硝酸盐、亚硝酸盐、重金属污染等项目的检测。全市去年共抽检蔬菜样本17664批次,超标76批次,超标率0.43%,其中生产环节587个(抽检样本数比市联席办下达的240批次增加了144%),超标率为3.4%,流通环节17077批次,超标率0.33%;蔬菜重金属、亚硝酸盐共抽检62批次,其中重金属超标率为3.4%,硝酸盐超标率为零。另外还请福建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专家到蔬菜主产地取土壤与蔬菜样本各共150个送省农林大学化验,以摸清产地环境污染情况。水果、茶叶、稻谷也进行了抽检,基本达到市政府的治理目标。

3.5 农资监管,关口前移

为了把好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关,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2003年全市农业执法队共对农药经营市场检查429次,出动人员1852人次,出动车辆356辆次,查处农药经营市场383个,查处单位1002家,查处违禁或劣质假冒农药25.79吨,货值51.29万元,查处假劣肥料142吨,货值38.63万元,有效降低了违禁剧毒等农业投入品的危害。为了严厉打击和查处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农药,我们会同市公安、工商、质监、畜牧水产、供销六个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农资市场打假工作的通知》、《关于对限用农药加强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农资市场整治活动的通知》,我们还建立农药使用可追溯追踪制度,要求每个农药经营店都要设立限用农药专柜,并在醒目位置以醒目字样予以明示,同时建立了销售原始记录台帐,注明购买人的姓名、地址、农药品名、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地点和防治对象,开具销售发票。并对经营单位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结果要求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果农资经营户不按以上办法做好登记工作,凡查到三次没有改正的,由工商部门予以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如有出现中毒事故的,还要追究事故责任。通过对农资经营市场的重点整治,使假冒伪劣农药污染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6 基地建设,申报认证

为加大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与基地认证力度。我们加强对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宣传与推广,积极组织果蔬生产基地申报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并为企业零收费预审服务。经过努力,去年有16家企业28个产品申报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与基地标志使用权,今年上半年又对六个申报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企业及其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初步论证。全市现已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及基地16个,其中果蔬基地5个;绿色食品标志产品36个,其中AA级3个、A级33个。全市现已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4.2万亩,绿色食品生产基地6.12万亩,有机食品基地0.8万亩。这些绿色食品、无公害基地的建立和无公害食品品牌的树立,将对今后我市农产品安全优质生产提供良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3.7 加强培训,示范推广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单靠采样抽检难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而加强技术培训扩大无公害生产推广面是治本的一个关键环节。去年市级共开展培训31期达2800人次,我们还下派农业科技人员下乡入村开展技术咨询的培训达480场次,有8400多人次农民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据统计全市农业部门年举办此类的农业技术培训1560期,参加培训的农技干部和农民达10万人次。

3.8 产地环境,开展测查

为了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环境的污染,了解农药、化肥、生长激素等农业投入品对种植地的污染情况,为无公害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创造优良的产地环境做准备,我们2002-2003连续两年对延平、邵武、建阳、武夷山等地的蔬菜、水果(柑桔、奈果、黄花梨)、茶叶三大类作物主产区产地的大气环境(总悬浮物颗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灌溉用水(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汞、砷、铅、镉、铬、PH、粪大肠菌群、蛔虫卵数)、土壤(汞、砷、铅、镉、铬、PH、六六六、滴滴涕、农膜)三大检测项目进行普查,结果表明:蔬菜、水果、茶叶产地的各项环境指标测查值均达到蔬菜、水果、茶叶产地无公害生产产地的要求。

3.9 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群,尤其是生产者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意识,为了使这项工作能得到各界群众的支持,我们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简报、专栏、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渠道,宣传无公害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做法是:一是通过新闻媒体营造声势,去年全市共通过广播、有线电视播放26次,报纸刊登46次;二是印发技术资料分发给种植户和农资经营者,如农业部第199号公告《禁用限用农药名单》、《无公害生产推荐使用的农药品种》、《农药使用准则》等,全市共印发技术资料5000多份;三是编发专项整治简报,及时汇总各县(市、区)治理工作情况,并每月编好抽检月报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四是开展科普讲座和技术咨询活动,各地充分利用墟日共派出100多名农业技术专家,就绿色食品与人体健康、无公害栽培技术等问题开展讲座和咨询活动,以进一步扩大影响面,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

4   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4.1  存在问题

农药残留中毒还时有发生。经过近几个来的不断努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地区间仍不平衡,一般靠近城区地带农民安全用药意识较强一些,偏僻地带意识较弱一些。农药残留中毒事件还时有发生。化肥污染及重金属污染等引起对身体的隐性毒害仍然存在。在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开发方面,不少绿色食品标志产品已到期,绿标续报和新申报乏力,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仍然跟不上兄弟地区的发展速度,此类品牌与示范基地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带动作用有限。

4.2  原因分析

4.2.1 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尽管近几年来治理力度有所加大,但这些污染仍然对农产品产地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全市废气排放量中,2003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仍有16111t(其中主要为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排放量为15397t),烟尘排放量4927t(其中主要为工业烟兰排放,排放量为4584t),工业粉尘排放量3056,其中工业粉尘排放量比上年有所提高;废水排放量仍有12858万t,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7179万t,城市污水排放量5679万t,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仍有42329万t。离工厂、城市较近的产地的大气、土壤、灌溉水受到不同的污染,这些都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生不利的影响。

4.2.2生产资料化学品投入量大。全市年化肥施用量(按实物总量计)1952年为8t,1960年为0.8551万t,1970年为7.2508万t,1980年为25.9895万t,1991年为37.4901万t,2000年为45.4689万t,2002年46.4828万t,2003年为47.8728t。前期每隔十年施用成翻倍增长,近几年来才有些减缓,化肥施用量的增多及施用比例的不合理(多以氮肥为主),过于依赖化肥将对生产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潜在威胁。2003年农用薄膜使用量为4406t,比上年增加344。在农药施用方面,1991年为4015t,1995年为5738t,1998年为7150t,2002年为8442t,2003年略降为7845t,随着病虫害抗药性的增强,农药施用量的增加将直接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产生威胁,有的种植户,尤其是文盲农民不懂得如何安全用药,使农药残留中毒事件的发生在所难免。

4.3.3市场准入制尚未完善。我市实行市场准入制的仅是为数不多大型农贸市场,如天新批发市场、胜利农贸市场、及部分县市的大型农贸市场等,这些农贸市场实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市场,农产品进入农贸市场实行“索证索票经营台帐”和“商品信誉卡”两项制度。而其它小市场,尤其是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尚未实行市场准入制,这些地方有质量安全问题的农产品未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4.3.4治理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近年来,我们虽然在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深深体会到在工作中还有不少薄弱环节:1、经费问题:一是设备经费紧缺,缺口较大的是购置重金属检测设备资金,县级农药残留检测仪器少,普遍只有一台,有的地方因缺资金而无法添置;二是工作经费不足,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受到限制。2、检测问题:由于检测设备与人员不足,我市农作物种类繁多、数量大,检测人员缺,使农产品质量检测力度受到限制,同时在检测手段上,干制农产品农残还需到省城和杭州等地委托代检,检测费用较大。3、队伍建设问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主要由各级农业局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绿办来承担,而十个县(市、区)中仍有七个县(市、区)无正式编制,各县绿办人员均是兼职,管理部门力量还相对薄弱。4、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开发问题:一是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化水平不高,龙头企业偏小、偏少,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规模不能适应产业化发展要求,一些企业总量规模小,取得绿标后使用和效益发挥不显著,造成到期绿标续报难度大;二是发现个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企业超范围使用,质量管理不够规范。以上问题都有待今后在工作中继续努力解决和不断完善。

5          对策与建议

5.1  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是保证食品安全、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因此,要切实把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来认识,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抓好这项工作。在指导思想上明确树立打持久战和总体战的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增强紧迫感,实行标本兼治,加强监控和治理,做到思想、人员、工作三到位,从源头抓起,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5.2  建立健全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5.2.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

5.2.1.1检验检测中心建设。2003年南平市政府就已批准我局成立南平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省计委已批准立项建设,当前要以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为契机,再争取省计委、财政厅项目二期建设立项扶持,使经费、设备、人员、技术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我市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早日启动运行。

5.2.1.2产地环境检测。各地农业环境监测站要按照《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加大对产地环境的普查和监测工作。为无公害生产提供依据。

5.2.1.3源头产品检测。各级农业部门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与筹措,年内做好重金属残毒检测设备的购置与安装,尽快投入使用,为县(市)重金属残毒检测提供有效手段;各县和农产品生产重点乡镇和生产企业都要配备农残速测仪,加强检测,病虫害高发季节要增加检测密度。

5.2.1.4检测测报网点的建立。建立和完善全市农药残留的产地定点监测网,要在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主产区建立农药残留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监测,每个县至少要建立一个定点监测网点。通过3-4年的努力,力争逐步实现按每1-2万亩种植面积作为一个区域设立一个检测点,在一些重点乡镇实现每个乡镇设一个检测点,形成覆盖全市的农产品产地监测网。

5.2.2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与基地建设

5.2.2.1做好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和标识认证为基础,积极引进和推行GMP(良好操作规范)、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系列标准(环境管理和环境保证体系系列标准)。各地要认真落实农业部有关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五统一”,即“统一认证、统一标志、统一标准、统一监督、统一管理”,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向部、省认证机构申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标志,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发展方向,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认证进程,扩大认证覆盖面,发挥无公害及绿色食品在农产品生产加工中良好的运作方式、质量安全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5.2.2.2加强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有机、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我市全省粮食、食用菌、茶果及其他经济作物的生产基地,是全省重要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生产基地,要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突出农业投入品的源头控制。当前,我市作为我省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发展迅猛的兄弟地市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种植业基地建设,每个县至少完成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数2个以上,其中县级市争取3个以上,并努力推出一批新的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产品,继续走在设区市申报的前列。

5.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大力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业生产过程、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等五个环节的管理:

5.3.1产地环境。根据国标或地方农产品的产地环境标准,全面开展农产品重点生产基地环境监测,采取切实有效的农业生态环境净化措施,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实行对环境污染目标控制、源头控制和集中控制,治理老污染,控制新污染。实施种植业主产地向由污染区向非污染区转移,从根本上改善我市种植业主产区生产环境质量,逐步消除种植业产品生产源头的污染,使种植业产地环境质量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5.3.2农资市场。按照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第199号公告的规定,做好农药流通市场的检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农药,重点是禁止高毒、高残留的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在农产品上的使用,做到监管关口前移,以有效减少和避免剧毒农药使用。凡查到的禁用农药一律予以没收,并依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继续完善农药使用可追溯追踪制度,加强对农产品限用农药销售的监管,要求每个农药经营店继续设立限用农药专柜,并建立销售原始记录台帐。

5.3.3 生产过程。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推广新技术,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灌溉用水。加强植物病虫害的检疫、防疫和防治工作。大力发展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加工,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各地要做好农药和化肥新品种的更新与推荐,定期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及推荐的农药品种和目录,控制和规范限用农药的使用,加速淘汰高残毒品种,推广高效低残毒农药品种,积极推广生物农药和生物肥料。对具备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产品专业村,要建立农资配送中心,逐步实行农药、化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从根本上克服千家万户不好管理的被动状况。

5.3.4  包装标识。根据不同农产品特点,逐步推行农产品分级包装、标识上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要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制度。对已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要按规范要求进行包装,对市场上假冒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要严格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农业厅 “关于规范使用、依法保护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证明商标的通知”予以严厉查处。

5.3.5  市场准入。各地要配合工商局、经贸、城管等部门,逐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入市前各生产基地要做好农产品质量自检工作,进入农贸市场实行“索证索票经营台帐”和“商品信誉卡”两项制度。

5.4   重点抓好三项配套工作  

5.4.1宣传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资料、网络等宣传工具,进一步宣传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农业部第199号公告《关于禁用、限用的农药清单》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福建省城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保护暂行办法》、《南平市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处理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宣传闽北的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品牌,宣传食品安全与消费常识,宣传无公害农产品栽培技术规范,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群众对农产品无公害生产与消费意识。

5.4.2 技术培训,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农业系统的技术服务网络优势,利用基层农技干部的继续教育培训、“双千双万”及“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中国科技致富示范村”等培训机会,加强对农业技术员、农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无公害标准化技术培训,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5.4.3 执法监督。各地农业部门要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农业产地环境定点监测、农业投入品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对查出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要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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