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食物生产» 云南省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一体化”建设探索与…

云南省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一体化”建设探索与…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05-07-04 | 
【 字体:    

马艳兰   孙治旭  严学成

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

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摘要:通过对新时期云南省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的分析,结合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业特点,提出了云南省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一体化”建设的思路和措施。

关键词:农业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1   云南省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分析

    云南省位于我国西南边陲,地处青藏高原南延部分,境内山岭纵横,水系交织,河谷渊深,湖泊棋布。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高差达到6663.6米,纬度和海拔的差异,构成了特殊的地理环境,复杂的地形地貌和丰富的气候类型。云南是一个山区省份,山区面积大,占土地总面积的94%,在高原山区中,分布着1平方公里以上的山间盆地1442个,山间盆地占总土地面积的6%。云南省耕地面积4200万亩,70%的耕地分布在山区,地块小,分布零星。云南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丰富的气候资源,形成了丰富多彩的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类型和生态模式,也造就了极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众多的名特优新农产品,享有“植物王国”和“动物王国”的美誉。云南矿产资源丰富,有“有色金属王国”的桂冠。

随着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剧烈的国际竞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受到了国内外广泛关注。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既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也是适应国际贸易绿色技术壁垒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成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我省农业发展的五大重点产业,其中四大产业都面临着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大力发展具有云南特色的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从整体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是云南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二是农业的整个生产过程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要求;三是农业的最终产品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在这三个方面从“产地到餐桌”的控制都需要对农业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检验检测。云南地形地貌复杂,耕地分散,生态环境差异大,农业环境背景值比较高。据初步估算,在一个县内要进行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需要对产地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基地将在1000个左右,全省需要评价的基地有12万个。按照产地环境三年监测一次,每年需要检测评价4万个基地。如果每个基地采取土壤样品15个,水样3个,作物样3个的最低要求,每年将有600吨土、120吨水和120吨农产品运到省城,不仅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而且也造成了省城环境的污染。每年需要检测的样品也有80-90万个,这么多的样品仅靠几个省级检测中心单独作战是无法完成的。 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全省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共同来完成新时期赋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检验任务。

2   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的特点

    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是一项技术性强、科学严谨、管理规范、责任重大的工作。从检测的形式来看,可以分为快速检测、现场检测、实验室仪器检测。从检测的过程来看,可以分成采样制样、前处理、仪器分析。从技术要求来看,采样制样技术要求低一些;前处理技术含量较高,并且需要有一定的经验;仪器分析技术含量更高,并且需要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从对技术人员要求来看,采样制样需要初职以上的技术人员,前处理需要中职以上的技术人员,仪器分析需要技术水平较高的专职技术人员。从质量控制要求来看,采样制样主要是按技术规范进行,保证采集样品的代表性和质量;前处理和仪器分析都要添加标准样品进行质量控制,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从需要的仪器设备来看,采样制样设备简单价格便宜,容易学会使用;前处理设备较贵,使用也比较复杂;仪器分析所用的仪器比较昂贵,对使用人员技术要求也比较高。从化验室面积要求来看,采样制样需要总面积50平方米左右,有房屋2-3间;前处理需要总面积150-200平方米左右,有房屋7间以上,需要一定的装修,安装空调、抽风等设备;仪器分析需要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有房屋20间以上,需要系统的装修,安装相应的条件设备。从检测数据的社会认知情况来看,一般化验室检测的数据只能是在工作中作为参考,不能出具公证数据;只有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化验室才能出具公证数据,得到社会的承认;特别是农产品、食品等作为食用的产品检测,要求检测的化验室具要较高的准确度和精密度,设备要求较高。一般情况,建设一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化验室需要投资上千万元;一个新成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要通过省级计量认证至少需要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需要5-8年左右的时间。

3   我省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一体化”建设构想

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力量和资源,采取填平补齐和完善功能的办法进行科学规划,防止和杜绝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部级专业性质检中心,由农业部按照专业类别、产品种类和优势区域,依托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科研教学、分析测试等技术单位现有检测力量进行规划建设;省级综合性质检中心,由各省(区、市)农业(畜牧、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托本省(区、市)农业(畜牧、渔业等)系统现有检测中心(站、所)的检测力量和工作基础进行规划建设。检验检测参数指标、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要求相近的,鼓励实行资源整合和共享,合理进行检验检测分工,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清晰,以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和职能作用;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可作为省级综合性质检中心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补充省级综合性质检中心在区位、专业等方面的检测能力;县级综合性检测站,应当围绕当地的主导产业和产品,依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有的检测力量和工作基础进行规划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检测站(点),应当突出速测和自检。

根据云南的特点和我省农业系统目前的工作实际,必须尽快建立一个可以按照检测技术规范开展检测工作,出具公证数据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这个检测检验体系,可设立在我省的农业环保系统。这是因为省农业环保站1999年加挂的“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以下简称“部级质检中心”)已通过国家计量认证,是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定点检测机构和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机构;全省16个州(市)和102个县建立的农业环保站,共有干部和科技人员680人;全省农业环保系统从1993年开始就探索大力推进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农业环境保护之路,并取得显著成效。“部级质检中心”的建立,更是大大提高了我站对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检验能力。这一监测体系拟由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地州级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二级站)、县级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三级站)构成:

3.1 部省级站(一级站)

     一级站实际上是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综合中心,3块牌子,一套班子。

    一级站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1)配备农业环境所有监测项目检测的先进的仪器设备和检测的方法,具有对农业环境所有监测项目进行高质量检测的能力;(2)配备农产品中重金属、硝酸盐、亚硝酸盐、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方法,具有对这些项目进行高质量检测的能力;(3)具有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除了对部级中心的质量进行控制外,还要对地、县两个层次的检测质量进行全程控制;(4)具备较强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能力;(5)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

    主要的工作和任务:(1)对地州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二级站)送检样品进行检测;(2)对全省农业环境监测系统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3)控制全省农业环境监测系统检测质量,对地、县两个层次的检测的样品进行全程的质量控制;(4)引进、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方法;(5)检测仲裁样品、质检样品;(6)出据检验和评价报告。

3.2 地州级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二级站)

    具备的条件和能力:(1)配备农业环境所有监测项目的样品采样和制样设备,具有采样、制样的能力; (2)配备有对农业环境所需现场检测项目设备,具有对农业环境所需现场检测项目进行检测的能力;(3)配备土壤、作物样品的前处理设备,具有对样品前处理或简单前处理的能力;(4)配备快速检测的设备,开展快速检测;(5)具有检测的质量监控体系,对采样、制样、前处理、现场检测质量以及三级站的检测质量进行全程控制;(6)具有对县级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能力。

    主要的工作和任务:(1)负责本区域内的农业环境样品和农产品样品的采样、制样、前处理和现场检测;(2)负责本区域内的农业环境调查、采样、制样、前处理和现场检测的原始记录;(3)负责将制作好的样品并经过前处理的样品连同原始记录送部级中心进行检测;(4)负责县级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5)控制本区域范围内农业环境和农产品检测质量,对县级农业环境监测站的工作进行质量控制。

3.3 县级农业环境监测站(三级站)

    具备的条件和能力:(1)配备农业环境所有监测项目的样品采样和制样设备,具有采样、制样的能力; (2)配备快速检测的设备,开展快速检测;(3)具有检测的质量监控体系,对采样、制样质量进行全程控制。

主要的工作和任务:(1)负责本县域内的农业环境样品和农产品样品的采样和制样;(2)负责本县域内的农业环境调查和农产品的快速检测;(3)负责将制作好的样品和原始记录送二级站进行前处理检测。

4    建设的步骤和措施

4.1 建设的步骤

云南省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建设拟用5-8年左右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个阶段,用1-3年左右的时间:(1)对“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进行化验室改造,在现有的基础上,再配置农药、兽药残留快速扫描检测系统,无机快速前处理微波消解系统和农业环境所需检测项目的仪器设备配置,提高“中心”检测能力和检测效率,能够快速的完成农业环境所有检测项目和农产品中农药和兽药残留的快速检测;(2)建立6个地州级农业环境监测站,配置采样、制样、有机和无机前处理设备,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环境样品采样、制样、前处理和现场分析检测,前处理后的样品送部级中心检测;(3)建立30 个县农业环境监测站,对农产品和农业环境样品进行采样、制样粗加工,并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将样品送到地州级农业环境监测站进行前处理或分析

    第二个阶段,用3-5年左右的时间:(1)对“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更新、配置大型先进的仪器设备,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提高技术水平和培训能力;(2)建立10个地州级农业环境监测站,配置采样、制样、有机和无机前处理设备,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环境样品采样、制样、前处理和现场分析检测,前处理后的样品送地州农业环境监测站检测,开展快速检测工作;(3)建立30个县级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配置采样、制样和快速检测设备,对农产品和农业环境样品进行采样、制样,并开展快速检测工作,样品送样到重点县站或二级站进行处理或分析。

    第三个阶段,再用5-8年的时间完成全省县级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建设,使部级中心、省级综合性质检中心、地州级和县级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构成一个装备精良、协调一致、反应迅速、技术过硬、有机统一的整体,完成全省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一体化”建设。

4.2 建设的措施

4.2.1 争取领导的重视和当地政府的支持

   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要求越来越高,食品安全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农业环境和农产品的监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现在已受到各级各部门的重视。我们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争取各级对农业环境和农产品监测的支持和资金的投入,为农业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4.2.2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挑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进行系统、统一的技术培训,通过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严格考核,对具备条件和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人员发给上岗证,持证上岗。造就一支素质高,技术过硬的专业技术队伍。

4.2.3 保证仪器、方法、技术、条件、人员的统一

在化验室条件、仪器设备、检测方法、检测技术、人员技术等方面实行全省统一,保证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4.2.4 实行统一的质量控制

   由部级中心进行统一的质量控制。从环境与生产过程调查、布点、采样、制样、样品前处理、运输、分析、原始记录、分析结果审核、报告的编写等检测过程都必须按部级中心的规定进行。并由部级中心统一进行全程的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的质量。

   实际上,云南省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一体化”构想,我省已经在实践中,并已初见雏形。我省已完成对地(州、市)站的技术培训,并配备了相应的采样、制样、现场检测和前处理设备等。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环境、产品调查、采样、制样、送样,基本上已由二级站(三级站)完成。目前,云南省省级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原则上已整合在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各地(州、市)农业环保站也相应确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职能。今年开始,省农业厅委托我站开展全省15个地(州、市)(昆明市除外)所在城市蔬菜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蔬菜农残定量例行检测,各地二级站迅速履行了调查、采样、制样、送样工作。这将大大提高省级“质检中心”仪器设备的使用效能,更好地履行省级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快速检测的能力,并进一步按部级质检中心高层次要求,提高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的检测能力和对社会服务的实力,使省级“中心”真正成为覆盖全省农牧渔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综合检测中心。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