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凤玲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 100081)
摘 要:近年来,中国绿色食品在对日出口农产品中的地位日益显著。本文通过对中日绿色食品贸易的现状的分析,对如何促进我国绿色食品对外贸易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绿色食品;对外贸易;绿色技术壁垒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①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③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④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 我国的绿色食品工作始于1990年,经过14年的不断探索,绿色食品企业得到了发展。根据2004年全国绿色食品工作会议资料,截至2003年底,我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达到2047家,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总数共4030个。绿色食品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主要产品产量占全国同类产品的比重逐步提高。在372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中绿色食品企业有117家,占31.5%。另外,有299家绿色食品企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业结构的优化为我国绿色食品的出口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同时绿色食品贸易的发展加快了我国食品国际化的发展进程,特别是对日出口方面成绩显著。 1 中日绿色食品贸易现状 1.1 绿色食品在日本食品贸易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加 日本土地资源贫乏,耕地少,农业从业人员比率较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贡献率为1.3%。近年来,日本农产品的自给率连续下降,除大米、蔬菜自给率达到80%以上外,其他主要农(畜、水)产品自给率均不足以供应居民消费,需大量进口。 长期以来,日本是美国最大的农产品买主,但由于日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美国的要价越来越高,尤其随着美国推行不储备农业政策,大幅度削减农业补贴,使得日本越来越担心其市场稳定。为了规避农产品贸易的波动,日本开始注重实行多边进口,积极与周边国进行农业经贸合作,特别是增加与我国的农产品贸易往来,以取得稳定的农产品来源。 另一方面,由于转基因食品对人的身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还没有确定,出于保护本国人民利益的目的,日本政府对转基因食品采取了谨慎的态度。日本政府规定,凡是转基因食品都要在包装上加以说明,无论哪一类食品都必须附上明显的标识――即强制性标签制度,某种食品如要被标识为“不含转基因”,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该产品中转基因成分含量须低于5%;二是必须证明在生产和销售的每一阶段对转基因成分的处理都是基于“身份保持(IP)”基础之上的。对进口产品和零售的加工食品,日本一律进行严格的检测。一旦在食品中发现未经允许的转基因成分,该食品被认定为触犯了日本食品卫生法。虽然日本政府对转基因食品采取了严格的管理,一半以上的日本消费者对转基因作物仍持否定态度,不愿意食用转基因食品的消费者比例还在不断上升,转基因食品在日本市场的竞争力较差。由于转基因食品是否对人类存在潜在的危害,科学家还不能提出确切的证据,我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种植和加工采取了审慎的态度,基本上还处于实验阶段,没有形成大范围的推广,而是广泛提倡种植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满足了日本消费者的需求,成为消费者欢迎的食品,日本同我国关于绿色食品方面的交流也日渐增多。 1.2 绿色食品在应对日本苛刻的技术壁垒,促进农产 品出口,提升竞争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绿色食品产业化的发展,我国绿色食品逐渐得到了国际上的承认,2003年我国绿色食品对外出口达5000多万美元。绿色食品成为我国农产品打破国际绿色技术壁垒、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扩大出口创汇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20世纪90年代末,由于农业欠收,日本紧急从中国进口蔬菜等农产品,以此为契机中国农产品打入了日本市场。日本成为我国蔬菜等农副产品的重要出口市场。但是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对日出口有所下降,原因之一就是日本对来自我国的蔬菜和动物产品等设置种种绿色技术壁垒。由于近几年来不断出现有关疯牛病、禽流感以及我国部分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引起日本社会的广泛关注,日本政府和广大消费者普遍重视进口食品的安全问题,对进口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检测越来越严。日本的农药残留标准极高,超过大部分发达国家的水平,导致中国对日出口的部分蔬菜农药残留量不符合日本的要求,使得中国农产品在日本市场的销量和价格受到严重影响。更重要的原因是日本违反了WTO非歧视原则,对中国产品采取歧视性政策。如200l年6月初,日本根据韩国发现的一例中国鸭肉有问题便全面禁止中国禽肉进口。虽于2001年8月解除了对中国鸡肉的禁令,但同时宣布开始对中国进口的鸡肉进行精密检查。而对别国则不实行精密检查。2002年7月日本对我国输入的冷冻菠菜实行最为苛刻的检测,检测项目由过去的2项增加至46项,全面封杀我国输入日本的冷冻菠菜。无论从商品范围还是检验项目来看,日本对待中国产品采取了和其他国家产品以及日本本土产品不同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把矛头指向在日本市场占有较大份额的中国产品,违反了WTO非歧视性原则。此外,在对蔬菜残留农药的含量问题上,日本政府对本国生产的有些产品的限量标准比进口标准高达30倍,明显是采用技术壁垒阻止中国产品进入日本市场,违背了WTO下的公平竞争原则。我国的绿色食品是严格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的生产按照严格的标准,包括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标准、产品包装标准和储藏、运输标准,使得其产品质量能得到保障,从而能够通过日本苛刻的检测。近年来,中日双方不断进行绿色食品交流,我国对日绿色食品出口不断增长。 2 我国加大对日出口绿色食品的措施 随着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进口的增加,日本对食品安全检疫的标准也日趋严格,特别是对从我国进口食品的检疫的限制性贸易壁垒更是在逐步增高。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国对日绿色食品贸易的发展,减少日本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在安全检疫措施方面的影响,我国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 2.1 加快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完善 在我国实施的绿色食品标准中,对农药残留标准的检测标准尚无系统而量化的指标,再加上我国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农药残留的危害意识比较薄弱,我国的农产品特别是新鲜蔬菜中,残留农药超标问题仍存在。因此,有关部门应该认真总结,严格把关,尽快制定出周密、系统的量化的检测指标,形成完善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以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2.2 依法严格规范管理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制度是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要在借鉴国际经验和我国有关部门已颁布的多个规范绿色食品生产规定和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我国绿色食品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绿色食品标志的管理,规范绿色食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强化对绿色食品管理规定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而确保绿色食品这一国家标志的权威性及保持其在国际上已建立的声誉。 2.3 制定绿色食品对外贸易支持政策 绿色食品在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我国要在其对外贸易各个环节予以政策支持。鼓励绿色食品技术的发展,以技术促发展;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绿色食品企业以支持,扶持龙头企业,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化的发展;加大对绿色食品的宣传,增强绿色食品生产的观念,增大绿色食品生产的范围,从而保质增量。 2.4 以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绿色食品发展 发展绿色食品,要求保护农业资源,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以开发无污染食品为突破口,将保护环境、发展经济、增进人们健康紧密地结合起来,促成环境、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大力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2.5 加强与日本政府、企业在绿色食品方面的国际合 作与交流 扩大绿色食品的对日交流与合作,使日本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充分认识到我国绿色食品的内涵,了解中国绿色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从而树立我国绿色食品在日本的影响,为绿色食品出口创汇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我国政府和企业也可以借此机会了解日本市场对我国农产品的需求情况以及可以创造的机遇。 2.6 加大对日本食品安全检疫体系的研究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通过对日本食品安全检疫体系的研究,及时向绿色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宣传、通报日本检疫政策措施变动情况,使我国生产者能更好地发展适应日本市场的绿色食品,从而扩大出口,保持和增加我国食品在日本的市场占有率。◇
参考文献 [1] 中国食品标准信息网. [2]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考察团.日本农产品质量安全 管理现状及启示.山东农业信息网.Http://www.agr. gov.cn/gjdt/t 20041125-277769. [3] 张桂林,刘晓光.日本农产品市场分析.中国农业在线, http://www.agrionline.net.cn/new-agri/list.asp? id=2155. [4] 孙忠革.中国绿色食品对外贸易浅析. [5] 黄守宏.把发展绿色食品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 组成部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论坛.2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