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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沿海发达地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必须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05-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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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兰根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


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把我省建设成为沿海发达地区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的战略决策,抓住了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的主要矛盾,是充分发挥我省生态资源优势,发展区域经济,实现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正确定位,是应对入世挑战,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正确选择。而加快建立以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迅速提高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建成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的关键。

一、农产品安全性问题关系基地建设的成败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农产品安全性问题日益引起人们高度重视,安全、优质农产品的市场需求迅速增长。优质农产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营养品质、加工品质、商业品质。安全农产品,即人们通常所指的无公害农产品,是指源于良好的生态环境,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对人体安全充许的范围之内,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危害农产品。也就是说,安全农产品必须保证不致人患急、慢性疾病或者潜在危害。优质农产品必须是安全的农产品。

(一)安全性是我省农产品能否进入沿海发达地区市场的前提

近年来,由于农业生产环境和生产过程受到了越来越严重的污染,加之市场监管环节存在漏洞,农产品污染比较严重,因食品安全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入世后与国际间农产品贸易的关税壁垒被逐步取消,各国政府为保护本国农民利益和人民健康,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内容的“绿色壁垒”不断提高,农产品出口面临新的挑战。如2000年7月, 欧盟开始实施茶叶农药残留新标准,部分指标比原来的标准提高了100-200倍 。2001年11月,欧盟对中国茶叶的农药残留检测项目,从原来的6项增加到62项。2002年上半年,欧洲茶叶委员会对进入欧盟地区的茶叶,实行新的更加严格的农药残留最高限量(MRL)标准。又如日本对中国进口大米进行的残留物检验项目, 1998年从原来的56项增加到104项, 2001年又增加到114项。因此,随着人们食品消费结构的提升和国际间农产品贸易的不断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国内外共同关注的问题。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大力开发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无公害产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发展纲要》提出:“加快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体系,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生产优质农产品。”2001年4月,农业农业部颁发并实施《新世纪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在京、津、沪、深四市进行试点,从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入手,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用8-10年时间,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和消费无公害。越来越多的沿海发达地区城市都提出了各自消灭“餐桌污染”的时间表。2002年,农业部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将试点扩大到大部分省会城市,并对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出了一整套工作措施。上海从1999年开始着手建立农产品安全卫生地方标准,组织专家制定包括大米、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用菌、猪肉、家禽、鸡蛋、牛肉、牛奶、水产品等的质量标准,这些标准略高于国家标准,并逐步向国际标准接轨。安徽、福建、山东、陕西等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工作也取得了快速发展。

在这一背景下,江西建设沿海发达地区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必须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如果不在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上下大力气,生产的农产品达不到沿海发达城市市场准入的安全指标要求,江西的农产品就不可能进入沿海市场。

(二)江西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性分析

农产品污染主要包括四大类:有毒有害重金属的污染,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包括废旧电池在内的生活垃圾,含汞、砷制剂的农药等;硝酸盐、亚硝酸盐类物质的污染,主要源于过量施用氮肥造成地下水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农药与兽药残留污染,包括高毒的有机磷农药、畜牧业违规使用各种激素如盐酸克伦物罗等、畜牧业中超量使用抗生素、驱虫药等;其它类污染物质,包括含CN-、Cr废水、多氯联苯、二恶英等物质污染。

江西生态环境优越,森林覆盖率高,工业污染少,水系独立,发展优质农产品的生态条件得天独厚。但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不可掉以轻心。

一是部分地区的农田存在重金属含量超标现象。八十年代中后期,江西农科院土肥所结合科研项目,对20个县红壤背景值进行了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土壤中重金属含量整体平均值为汞、镉0.1mg/kg、铬60mg/kg、锌70mg/kg,从平均水平看整体背景值较好,说明我省发展生态农业、绿色食品或无公害食品的主方向是可行的,但是平均水平不代表每一地点都是符合发展要求,从含量和范围分布情况看,每一重金属高含量地方都超出安全范围,且大部分含量分布呈正态分布或偏态分布。在各区域耕地都夹杂着相当部分土壤背景值超标或产量超标现象。

二是农业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农业环境恶化和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问题日益严重。江西的是农药、化肥使用大省,从1985年到1995年10年中,江西省氮化肥用量增加3倍多(107.7%)。1999年全国大约有12个省市平均单位面积施氮量超过国际公认的上限225kg/hm2,江西省平均施氮量为207.3kg/hm2 ,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对江西15个项目县调查摸底,耕地施肥N:P2O5:K2O约为1:0.45:0.49,仍存在偏施氮肥的现象,作物施氮超标现象严重(全年施N量应控制在315 kg/hm2),水稻的施N也有相当部分超标,极可能造成地下水质NO3―N污染。

调查资料显示,全省农药使用量1990―1995年间以年增3%的速率递增,1995―1999年以年增7.5%的速率递增,而在一些地区的经济作物和蔬菜上农药的使用量以年增8―100%的速率递增,而且剧毒农药的比例仍很高,有的地方高达50―60%,特别是除草剂的应用,绝大部分农户并不知道使用除草剂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严重后果。

以上分析说明,江西发展无公害农业总体条件很好,但大面积农业生产也存在着因土壤条件、农业活动中过量、盲目、不合理施用化肥、高残留、高毒的农药等致使农产品受污染的可能。在国际、国内越来越重视食品的安全性,并采取立法等形式限制安全性不达标的农产品进入消费市场的背景下,解决江西农产品的安全性是建设沿海发达城市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的当务之急。

二、盘整力量,加快建立江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顺应国际、国内食品消费趋势,借鉴上海等沿海发达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我们认为,应将全省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以科研院所为依托,加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一)、基本思路

以满足市场需求和占领目标市场为目标,以提高农产品的优质性和安全性为核心,以食用农产品及其直接加工品为重点,以开发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为突破口,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抓好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过程、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五个方面的管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的建设。力争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提高江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不仅使江西成为我国沿海发达城市稳定的安全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同时提高江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使江西优质农产品能够畅通无阻地进入主要的国际市场,真正把江西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农业强省。

(二)重点举措

(1)全面调查我省省质量状况,为制定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规划提供依据。 “基地”建设要制定一个科学的规划,以明确区域功能、发展目标、建设步骤等。为避免基地建设因盲目布局而造成损失,必须对全省农业环境状况有一个全面的掌握。这项工作面广量大,涉及技术领域较多,省政府应将其作为重大基础性研究课题进行立项,组织有关农业科研机构,在各地政府的配合下,用2-3年时间对江西农业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提出江西无公害农业发展规划与生产合理布局的意见。

(2)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一是选育、引进优质品种,对关键性的种养加、保鲜、贮运技术等进行技术攻关,提高技术开发能力。二是加强现有技术的组装配套,加大示范推广力度。三是从市场管理和农民使用两个环节入手,重视农药、肥料、农膜、兽药、鱼药等农用化学物质的合理使用,提高农药、兽药、鱼药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减少农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残质的残留和污染。四是努力改进农产品的加工工艺,提高加工产品的卫生质量和包装档次。五是重视科技队伍、质检队伍建设,抓好“供应基地”建设的试点、示范、推广。

(3)加快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农业部要求从2001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73项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对人畜健康、环境影响程度,涉及产品质量安全和产地环境等强制性的标准要坚决执行,对生产技术规范为推荐性标准务必结合江西实际,尽快制定一些地产性生产技术标准,逐步建立以农业标准化为基础的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分级管理和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管制度及标准。

(4)从农产品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协调配合,严格产地管理,加强农产品重点生产基地环境监督,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产地环境符合要求,从源头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今后凡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农业项目,必须经过省级农业生产环境质量检测中心的产地环境可行性检测、论证和评价,未经论证和评价或经论证和评价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予批准。全省抓好5―1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级市场的试点。规定凡是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以及供应沿海发达地区的农产品都必须经过指定检测机构的认证,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予市场准入。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销售的农产品污染检测管理,及时公布检测结果,指导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消费。

(5)强化质量检测手段,建立客观、科学、公正、可信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需要资金、技术投入。要多渠道增加投入,增加先进仪器设备,完善监测手段,争取用2―3年时间,在江西形成一个为全国一流的客观、科学、公正、可信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检测工作体制和机制,检测机构应与行政管理机构分开,成为独立、公正的检测服务中介机构。政府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与管理,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检查与监督,检测机构负责农产品质量检测,三方各司其职,避免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

三、江西省农科院已成为全省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江西省农科院是省级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取得了一大批农业科技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农业的发展。目前全院有水稻、土肥等13个专业研究所,7个“中心”,1个站,具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承担国家、省部级及有关部门的科研课题110项左右,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

近年来,江西省农科院围绕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开展了大量的科研、技术推广、环境与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等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初步建立了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核心体系。

(一)已经建立一批国家授权的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1992年成立了“江西省农副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我省有关农副产品的定期质量监督检验和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委托检验等;1997年成立了“农业部肉及肉制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承担农业部行业质量监督和产品评优检验,其它委托检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2000年成立省绿色食品环境检测中心,承担省绿色食品环境监测与评估任务;2001年成立“中国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监测中心(南昌)”,已经承担江西、福建、安徽、浙江等邻近省份绿色食品产品标志申报检验和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制、修订等工作;2002年,“江西省农副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更名为“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检测站”;2003年,农业部肉及肉制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权。这些检测机构为江西优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提供了可靠保障和优质的技术服务。

(二)、建立健全了确保检测结果客观、公正、可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江西省农科院是省政府直属农业科研机构,不隶属于任何一个政府部门,与各农业生产单位也无行政隶属和直接利益关系,能够作为第三方独立行使质检权。长期以来,各检测机构根据农产品质量检测的要求,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已经形成了规范的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检测结果的客观、公正、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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