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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海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对策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05-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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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士川  黄冬梅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  上海  200090

【摘要】 近年来,我国的渔业经济虽然呈现持续快速发展的势头,但渔业产量的提高却是以牺牲渔业环境资源为代价的。本文分析了在渔业产量增长背后对近海渔业资源破坏的各种因素,以及就如何使我国的近海渔业资源生态可持续、经济可持续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 近海渔业资源;现状;可持续发展;对策

 

    我国拥有丰富的水域资源,大陆东、南面临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海岸线长达1.8万km,四个海域总面积达482.7万km2,孕育了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据资料显示,中国已知的海洋渔业资源种类,鱼类2000多种、海兽类40多种,虾类300多种、蟹类800多种、贝类3000多种、海藻类约1000种左右,为我国的渔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水产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到2003年我国水产品产量已达4700多万吨,水产品出口创汇额在农业内部一直排第一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域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日趋严重,渔业水域面临生态荒漠化的严重威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新时期我国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虽然我国的渔业产量呈现持续快速发展的势头,但渔业产量的提高却是以牺牲渔业环境资源为代价的。如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走近海渔业可持续发展之路,还存在众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1.我国近海渔业资源的现状

1.1  掠夺性捕捞,造成渔业资源持续衰退 

在海洋渔业自然资源利用问题上,我国经历了一个思想观念的转变过程。五、六十年代,我国渔业管理追求的是产量,强调“增船增网、多捞多捕”,基本上不考虑资源保护问题。在之后的近30年里,全国各地盲目扩大捕捞能力,机帆船拖网作业和定置作业在各地发展,而传统的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的流、钓作业多被淘汰,渔场作业由季节性生产转向常年追捕,产卵和越冬鱼群被大量捕捞,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改革开放后,渔业率先引入市场机制,捕捞生产单位进一步分散化。在渔民生计与渔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下,资源掠夺性开发进一步加剧。80年代初我国采取了一系列资源保护措施,如实行渔业捕捞许可证制度,限制渔船的数量、主机功率、作业时间、作业区域、最小网目尺寸等;实行休渔期和休渔区制度,还有幼鱼比例检查和最小可捕标准等,渔业自然资源衰退的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在渔民生计与资源衰退这一对矛盾上,政府更多地还是考虑解决渔民生计问题,保护资源仍处于其次。这种认识直接导致了资源保护措施不到位,加之渔政执法机构先天不足,管理经费主要自筹自支,人员编制得不到保证,管理力度不到位,结果是船越造越多,越造越大,现代装备的渔捞队伍在海中布下了天罗地网,尤其是随着海水养殖业的崛起,养殖用饲料人工还不能完全复配,造成小鱼小虾也在劫难逃。长期来,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无限制的一味滥捕,捕捞强度的膨胀速度大大超出了海洋生物的再生能力,更严重的是,海洋中的食物链也正遭受着严重的破坏。如北部湾渔汛等六大渔汛已基本消失,大亚湾等近海鱼类的“幼儿园”近年来亦消失得无影无踪。渔船单产量大幅度下降,渔获中优质鱼比重急剧下降,主要经济鱼类如大黄鱼甚至濒临灭绝。夏季的渤海湾再也难见星罗棋布的捕鱼捕虾小船,过度捕捞与陆源污染已使渤海渔业自然资源大幅减少。渤海久负盛名的对虾自1997年以来年产量不足500吨,较20年前下降了90%。

1.2  水域环境污染加剧,渔业资源损害严重

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是水生生物赖以生存、繁衍的最基本条件,水域环境的质量好坏,将直接影响渔业资源的兴衰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影响着我国人民的生存质量和社会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的速度加快,人口的急剧增加,我国的水域环境持续恶化,已成为破坏渔业资源的“黑色枪手”。

1.2.1 工农业污水、废物及城市生活污水的肆意排放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废水、废物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江河、湖泊、海洋等,成为污染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最主要原因。据有关资料报道,化肥、农药、兽药、生产调节剂等农用化学品的大量使用,在我国农业的持续高速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是世界上化肥、农药施用量最大的国家,单单纯氮肥年使用量2500多万吨,农药超过130万吨。目前我国每天排出的工业污水达9000万吨,每年约300亿吨;现有集约化大中型奶牛、猪、鸡养殖场6000多家,日排粪尿及冲污水80多万吨,年排近3亿吨,加之人类的粪尿及生活废水每年也不下10亿吨,这其中85%以上未经过任何处理就直接流入江河和海洋,造成我国1200条河流中,850条江河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30多个湖泊和近海区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富营养化问题。水流千里归大海,国家海洋局2003年中国海洋公告统计,2003年我国有主要陆源入海排污口867个,其中,工业污水直接入海排污口448个,市政及生活污水直接入海排污口244个,排污河流入海口175个,绝大部分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污染严重,海水质量大都为四类或劣四类,海洋沉积物污染严重,近40%的排污口海域沉积物质量劣于三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海洋生物普遍受到污染,底栖生物趋向个体小型化,生物多样性降低,栖息密度显著增加,小型底栖贝类占绝对优势,经济生物数量明显减少,多个排污口邻近海域的底质出现无生物区,形成海洋沙漠。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含量超标严重,营养盐比例失衡,造成浮游植物数量激增,致使邻近海域赤潮频发。据资料统计,我国海洋赤潮在20世纪60年代只出现过4次,70年代出现过15次,80年代平均每年发生20~30次,90年代平均每年发生70~80次,到2002年全海域共发现赤潮99次,累计面积约10150平方公里,2003年全海域则发现赤潮119次,累计面积约14550平方公里。面积愈来愈大,损失愈来愈严重,呈现出时段长、高发期集中、持续时间延长,面积增加、区域集中等特点。赤潮时浮游植物过量增殖造成水体缺氧,直接杀死水生生物,养殖的鱼虾往往因赤潮在一夜之间全军覆没,赤潮频发还导致部分地区麻痹性贝毒和腹泻性贝毒中毒现象时有发生。

1.2.2 水产养殖业自身发展所导致的环境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水产养殖业突飞猛进,在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长期以来,由于片面追求养殖面积与产量,缺乏科学的论证和海域功能区划,形成了大面积、单品种、高密度的养殖格局,加之养殖区域排灌水设置不合理,造成了水域环境的严重损害。另外我国的水产养殖主要是靠高施肥,高投饵来获得尽可能多的鱼产品。科学研究表明,投入池塘或网箱的饵料,通常有30%或更多未被鱼虾摄食,产生的残饵、残骸与鱼虾的排泄物一起沉到水底,残物在水体中分解消耗溶氧,分解产物主要成分为氨氮,加之养殖密度大,水域的自净能力差,致使大量的病毒、细菌等致病微生物在水中滋生,水质严重恶化,造成近几年我国许多海域养殖业出现了“养什么、病什么、死什么”的现象,而污染的水体则通过水的流动导致邻近海区的污染和水体的富营养化,致使病原生物四处蔓延。

1.2.3 水域开发利用不合理,近海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沿海沼泽地,珊瑚礁,上升流与红树林并称四大最富生物多样性的海洋生态系统,它们具有防止水土流失,净化海水和预防病毒的作用。近年来,沿海地区随着海岸带,浅海和海岛资源的开发利用,盲目地围垦、填海、筑坝、取沙、造塘、建港和石油开采等工程,造成河道港湾淤塞,滩涂湿地面积锐减,致使沿海滩涂生态环境恶化,许多优良的产卵场、育苗场、育肥场、增养场的渔业功能丧失,渔业资源的增殖与恢复能力下降,重要渔区的渔获物种类日趋单一,渔获物逐渐朝着低龄化、小型化、低质化方向演变,多数传统优质鱼种资源大幅度下降,难以形成鱼汛。

1.3  渔业综合管理薄弱,管理不到位

海洋资源持续利用,与海洋开发、海洋工程、海洋运输、废物排放等众多行业密切相关,只有相互协调,制定统一的海洋开放政策、海洋保护政策,建立规划、协调机构,制定和完善综合管理法规,综合管理才能保证近海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加强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我国先后颁布《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渔业水质标准》、《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依法管理水平较低。主要表现为:① 中央统一管理能力弱。渔业环境与资源的管理涉及许多部门,需渔业主管部门与环保部门、海洋部门、水利部门以及省、地、市、县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作才行。由于地方条块分割严重,为了地方和部门的眼前利益,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思想,常常是解决问题的最大障碍。② 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不严。如我国几年前就实施了休渔期、休渔区等制度,但渔民似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旦开渔则变本加厉向海洋索取,国家规定的网目尺寸标准形同虚设,如今网目尺寸是标准的几分之一甚至十几分之一,已司空见惯,大小海产一网打尽,造成休渔难敌恶性捕捞。③执行制度的队伍素质不高。一方面是渔政队伍先天不足,经费、编制得不到保障,难以行使公共行政职能;另一方面是目前的渔政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普遍偏低,难以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达不到预期的管制效果。 

2.我国近海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2.1  控制捕捞强度,保护渔业资源

虽然我国建立了实施渔业捕捞许可证制度,限制渔船的数量、主机功率、作业时间、作业区域、最小网目尺寸等;实行休渔期、休渔区、保护区制度;还有幼鱼比例检查和最小可捕标准等法律、法规,但是必须有法必依,严格执行保护国家近海资源的有关规定。强化资源管理目标,弱化产量、收入目标。在渔具、渔法上进行技术改造,逐渐走定向捕捞的路子,努力发展远洋渔业,搞好水产养殖业。

2.2  加强对渔业环境与资源的科学研究

2.2.1 加强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

加强对渔业环境资源的调查与开发科学研究工作,合理地开发湿地、浅海、滩涂和岛屿,根据水域的性能,进行功能区划,制定开发利用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规划,在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平衡的前提下,提出最佳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方案。渔业养殖布局合理,避免局部地区养殖过于集中,养殖密度大而导致环境污染和资源的破坏。对围海造地、筑坝建港、筑堤围塘、石油开采等工程要进行严格的科学论证。

2.2.2 加强对污水治理技术的研究

对渔业水域的污染状况,水体的自净能力,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浓度,最大允许浓度及生活和工业废水的排放标准等进行全面的研究,综合评价,加强污水治理技术的研究,从源头上开始治理,实施污染总量排放控制,保证废水的达标排放。

2.2.3 水产养殖技术的研究

加强养殖产品的营养学研究,针对不同的养殖对象和不同生长阶段所需的饵料,开发高效、质量稳定的饵料,使饵料系列化、产业化。加强对水域环境、养殖容量、养殖生物种群状况、生物种类等相关的基础研究,根据养殖水体的环境容量和水体的自净能力等因素确定养殖面积和密度,合理搭配养殖品种、结构,形成多品种、多层次的养殖形式,充分利用水体和饵料,提高水域的综合利用效能。以水产养殖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为依托,向节水型、无害化工厂养殖和生态养殖转变。

2.2.4 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的研究

     由于我国污水长期乱排乱放,渔业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制约我国渔业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实施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恢复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正常功能,将是我国渔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2.3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渔

2.3.1 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

虽然我国制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宣传不够,还有相当多的干部和渔民缺乏足够的认识,为了过分地追求经济效益,造成了水域环境的恶化。加强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知识,提高全民的资源环境意识和海洋意识,让我们的子孙后代食有鱼,还子孙后代一个干净的地球。

2.3.2  加强法制化管理

加强法制,修改和调整《渔业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各种法律之间内在的逻辑性,保证司法统一,杜绝官僚主义和腐败,避免部门之间的“依法打架”,提高办事效率,结束地方保护主义,形成统一领导。《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新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都明确了渔业行政部门在治理污染、保护渔业水域环境和生物资源方面的法定职责和主要任务,渔业管理部门应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提高其专业素质;加大执法力度,行使好国家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同时还要合理地划定并依法管理好渔业水域;制定具体的保护和管理办法,对渔业水域资源环境的监视和检测要有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捕捞强度,坚持和完善捕捞许可证制度,保证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休渔期、禁渔区制度的顺利实施,严厉打击电、毒、炸等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协调好与环保部门的关系,加强对污染源的控制,制定入海河流水质标准,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的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加强检测机构的建设,提高监测手段和检测技术水平,健全监测和信息网络,为我国的近海资源保护建起一堵结实的防护墙。总之,为了实现我国近海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还要从法制上着手,依法治渔,通过法律手段,保证我国近海渔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家海洋局.2003年中国海洋环境公告

[2] 周应祺.新世纪初我国渔业发展问题和对策[J].农业科技管理,2001.1:17-19

[3] 魏绍芬.论自然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J].现代渔业信息,2000.15(11):1-4

[4] 贾晓平.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亟待修复[J].渔业致富指南,200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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