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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蔬菜农药污染状况与治理对策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05-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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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振林
福州市农业局 

摘要:本文简述了农药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蔬菜农药污染来源,在分析、总结近年福州市生产源头蔬菜农药残留状况的基础上,阐述了福州市生产源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蔬菜、农药、污染、治理对策

农药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它对防治病、虫、草害,保证农作物正常生长,防止减产起着重大作用。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实施病虫草害化学防治可挽回农作物产量28%,其中除草剂16.4%,杀虫剂7.1%,杀菌剂4.2%。据1997年统计,我国农药生产能力已达757kt,其中杀虫剂547kt,杀菌剂82.4kt,除草剂114kt,各种制剂加工能力1300 kt,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而使用量居世界首位,年使用量达80~100万吨。化学农药在给农作物防虫治病的同时,也造成了生态、农作物产品的污染。由于农药品种结构不合理,加上有些使用者违反规定不合理使用农药,致使我国农药残留问题比较突出,每年因农药残留超标或使用不规范而造成人畜中毒事故时有发生,并已严重影响到农产品到出口贸易,我国出口食品因残留超标而退货或停止贸易的事时有发生。蔬菜由于农药残留超标导致人们的急性中毒和对健康的长远影响而受到全社会关注,也引起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还采取一系列治理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本文从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入手,分析了福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的状况和主要问题,在参与福州市“餐桌污染”治理的相关工作中做出了一定成效,同时提出了相对应的措施。

1.  农药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从食品安全性角度,农药按其对大鼠经口和经皮急性毒性分为四级: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但是急性毒性低并不说明它的慢性毒性小。农药可经过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三条途径进入人体而引起中毒,本文仅指由消化道进入人体引起的中毒,它包括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特殊毒性三种。

急性中毒多发生于高毒农药,尤其是高毒有机磷农药和氨基甲酸酯农药。人体农药慢性中毒是指经常连续食用较小量农药,使毒物进入人体后逐渐发生病变后中毒症状。此过程一般发病缓慢、病程较长,症状难于鉴别,也往往被人忽视。有些农药具有特殊的毒性,即对人和哺乳动物具有或潜在有“三致”(致癌、致畸形、致基因突变)作用。

2.    蔬菜农药污染来源

污染的途径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为防治病虫草害喷洒(或熏烟、灌根)于作物表面或根际的各类农药;第二种为残留于土壤中的农药被后茬作物所吸收;第三种是随灌溉水、大气沉降和雨水而进入作物或附着在作物表面。

3.    福州蔬菜农药污染状况

    我省某检测单位对福州市上市蔬菜随机抽样检测结果:2000-2001两年共抽取1079个样次,其中残留明显超标的或可能超标的共有235个样次,不合格率高达21.85%,其中多为有机磷或氨基甲酸酯类残留[4]。

2003-04年,我们抽取生产源头蔬菜样品225个,用气相色谱检测有机磷(8项)和菊酯类(5项)农药残留情况。依据我国农产品农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残留超标样品达42个,平均超标率为18.67%。其中叶菜类样品超标率20.11%,瓜果类样品超标率15.38%,豆类超标率28.57%,其他(块根、茎)超标率为0。

在年度中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与病虫发生有明显相关(见图表1),在6-8月高温少雨季节,虫害发生严重时,农药残留超标较为严重。

不同农药品种超标出现比率近两年总平均情况为:甲胺磷>氯氰菊酯>对硫磷>乙酰甲胺磷>甲基对硫磷>氧化乐果、氰戊菊酯>毒死蜱。2003年的情况是:甲胺磷、对硫磷>氯氰菊酯>甲基对硫磷>氰戊菊酯>氧化乐果>乙酰甲胺磷,违禁的高剧毒农药残留所占比例大。2004年1月趋势:乙酰甲胺磷>甲胺磷>氧化乐果、氯氰菊酯>毒死蜱,违禁的高剧毒农药残留仍占一定比例,但非禁用农药残留超标比例加大。(见图表2)

图表 1  年度中蔬菜农药残留超标趋势图

                       图表 2不同时期不同农药品种占蔬菜农药超标样品份额表

以上情况表明福州市蔬菜农药残留存在以下特点和问题

①不同蔬菜类别农药残留不同,大体趋势是:叶菜类>豆类>瓜果类>其他(块根、茎),以莴苣等块根、茎为好,超标率为0。

②在年度中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与病虫发生有明显相关,在6-8月高温少雨季节,虫害发生严重时,农药残留超标较为严重。

③在检出超标农药品种中,违禁农药所占比例大。主要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氧化乐果,占检出超标农药的91.84-83.33%。

④在蔬菜违禁有机磷农药超标检出样品中,部分蔬菜样品中同时使用两种或多种违禁有机磷农药。

⑤非违禁农药超标的主要品种是:氯氰菊酯、乙酰甲胺磷、氰戊菊酯。

⑥2004年几次检测结果来看,高剧毒、违禁农药检出率有所下降,但非违禁农药残留超标比例增大,有的是多种农药同时使用,同时超标。不过,在政府重视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治理下,后三次检测情况良好,生产源头抽检的蔬菜有机磷、有机氯、菊酯类农药残留超标率均为0。

⑦由于投入资金不足、基层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粗放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监管不到位的主要因素。

综上所述,造成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菜农安全意识淡薄,并缺乏综合防治和环保意识,防治技术不规范,防治技术水平跟不上病虫害发生的变化,缺少必要的综合防治技术指导。致使主要依靠化学农药,使用农药品种单一,盲目、超量使用农药,随意加大农药使用剂量、使用次数和用药浓度;贪图眼前利益,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高度违禁农药防治病虫害,违反农药安全间隔期等农药使用规定,导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

4.    蔬菜农药污染的治理对策措施

为杜绝蔬菜的农药残留,提高蔬菜的食用安全性,国家在宏观上要积极调整农药产品结构,从审批上减少高毒农药产品的生产比例,鼓励研制和生产安全、高效、经济的新品种,积极发展生物农药,尽快淘汰和替代一批高毒、高残留农药,从根本上解决高毒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目前国家已停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生产的审批,在这段过渡期间,针对我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存在的问题,可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4.1  统一认识,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分工实施。

农产品的生产、管理、流通和销售等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食用农产品农药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类的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档次,增强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明确农产品农药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应根据《福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中的分工,各相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使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销售每个环节都有监管责任部门。而农业部门的职责是做好农产品生产源头污染治理工作。农业部门各相关业务站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负起责任,要以技术培训、指导、推广为依托,仪器检测为依据,以农业执法为手段,充分发挥各专业优势,共同采取措施,以实现源头治理的目标任务。

4.2 广泛宣传,增强法制意识,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减少生产性污染。

要利用各种机会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安全质量》和无公害食品标准等,让广大农民加强农产品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素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增强职业道德。

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栽培技术,加强培训和指导工作,切实增加和落实这方面工作的资金投入预算。提倡科学用药,贯彻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的方针,把农业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物理防治有机的结合起来,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用量,选择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合理安全使用农药,努力提高农民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水平,从而达到源头上有效治理农产品污染的目的。

对蔬菜集中产区和邻郊自产自销的蔬菜农药残留的治理是当前的难点。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一些菜农的科学引导和技术指导,建立完善重点的田间检测制度,规范早市,强化准入监管工作等,以期得到改善和有效治理。

4.3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加强农药监管。

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违禁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行为,推行高毒农药销售档案管理制度。依据检测结果,对农药超标的基地依法采取整治和经济制裁措施,以保证杜绝违禁农药在蔬菜上的使用。

4.4加强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宣传、示范、推广工作,加大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的开发力度,积极宣传、引导龙头企业申报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应依照“农产品安全生产规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有关规范和标准,制定基地管理办法,规范生产过程的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对各类抽查检验合格的生产基地负责人给予重奖,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各类抽查检验不合格的生产基地负责人给予处罚,直致撤消职务,同时停止资金支持,取消基地资格。

4.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政府要加大资金投资力度,加快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步伐,努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农药残留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实现监测与执法联动,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政府要加大科研投入,开展研究快速、准确、低运作成本的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和仪器,使快速检测结果与常规方法有效高的吻合度,减少错误率,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对于县级化验室和蔬菜主产区,应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和人员,对产地的蔬菜进行及时快速检测,为农户提供便捷服务,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同时为了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加监测结果的透明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及时发布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结果。

4.6 认真落实市场准入制度,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后一道关口。

蔬菜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要按要求,对进入市场交易、销售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公示,以把好最后一道关口,确保上市蔬菜的食用安全。

另一方面,要拓宽信息传递渠道,提高传播速度,可通过969155农业信息网络、行政事业渠道、大众传播媒介等渠道,向农户传递全国各有关城市实行市场准入制信息,增强农户和企业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的紧迫感,加快我市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我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刘凤枝.农业环境监测实用手册.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

2 张大弟,张晓红编著.农药污染与防治.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1

3 陈炳卿,孙长颢主编. 食品污染与健康.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

4 胡蓉. 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发展. 福州:2002福州市科协学术年会(34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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